律師說法,如果打砸店鋪怎么判刑,怎么定罪呢?
如果涉事人故意打砸店鋪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尋釁滋事罪。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。有任意損毀公私財物,情節嚴重的尋釁滋事行為,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
a.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金額達到5000元以上,或存在其他法定立案情形(如毀壞財物三次以上、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物等),公安機關應予以立案追訴。
b.立案時,由承辦單位填寫《呈請拘留報告書》,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簽發《拘留證》,并由執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。
c.但是如果行為人有精神類疾病,就另當別論,因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,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,不負刑事責任。
11月5日下午,在四川成都太古里的TiffanyCo.蒂芙尼門店內,一名黑衣女子拿著桌椅和綠植盆栽對柜臺不斷猛砸,并從被砸爛的展柜中取出珠寶首飾佩戴。隨后,該女子被民警帶走調查。
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,事發時,店內僅該女子一人,店員都在店門外隔窗觀望,無人敢上前制止。有圍觀者稱,該女子有精神疾病,事件起因是該女子想買首飾,但其母親不同意,雙方發生爭執后女子失控。
11月5日晚,蒂芙尼客服人員回應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稱,不清楚此事的詳情,目前該門店已恢復正常營業。
隨后,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錦官驛派出所工作人員稱,已接警處理,案件具體情況由分局政治處回應。
當晚,成都警方通報稱,經查,當日周某(女,22歲)因抑郁癥狀在其母親陪同下前往醫院復查,后一同前往太古里逛街。在該店內,周某與其母發生爭執,過程中周某情緒失控,使用店內盆栽、座椅等物砸壞柜臺及商品,造成財物損失,現場無其他人員受傷。目前,周某已送醫觀察,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。
本案中,如果鑒定結果顯示,周某在打砸店鋪時,確實因為抑郁癥發作而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,那么她可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。但這并不意味著她不需要承擔其他責任。即使不用負刑事責任,她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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